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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投資
亞投行進展與臺灣因應之道 / 譚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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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投資
亞投行進展與臺灣因應之道 / 譚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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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瑾瑜 / 國政基金會經發財政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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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兩天的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以下簡稱亞投行)第四次談判代表會議於2015年4月28日在北京閉幕,是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名單確定後首次共同開會。亞投行倡議不但讓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戰略邁出成功的第一步,亦使區域經濟整合產生板塊變化,台灣應當積極因應並掌握商機。


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已先後於去(2014)年11月底、今年1月、3月、4月舉行四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第四次會議對新加入意向創始成員表示歡迎,並就多邊臨時秘書處起草的《亞投行章程(草案)》修訂稿進行討論,5月底將在新加坡舉行第五次談判代表會議會議,預定6月底前簽署章程,年底前正式成立亞投行。


亞投行倡議有三大利益,致使歐亞各國紛紛加入。第一,中國大陸以釋出邊防基礎建設合作誘因,吸引歐洲資金注入亞投行;第二,亞投行所建立的國際聯貸體系,可以補足亞洲開發銀行(ADB)職能,增加挹注於亞太地區基礎建設的額度,提供亟需改善基礎建設的國家財源;第三,歐洲先進國家可以打破基礎建設政府採購之限制,創造建設基礎建設需求以復甦經濟,佐以強化歐亞大陸陸路經濟發展及連結。


由於亞投行倡議順利整合中國大陸周邊歐亞國家的利益,英國申請加入後,最後意向創始成員共計57個,其中域外成員高達20個,包括盧森堡、英國、瑞士、德國、義大利、法國、馬爾他、西班牙、奧地利、荷蘭、巴西、芬蘭、丹麥、埃及、挪威、瑞典、南非、冰島、葡萄牙、波蘭等,顯見歐亞國家看好亞投行未來前景,目前香港、匈牙利及台灣則希望申請成為一般成員。


台灣實應申請亞投行,並依循國際慣例,以中華台北名義主動申請加入亞投行,促使台灣增加國際參與,獲取經濟利益。台灣倘若加入亞投行,臺灣將可在亞洲開發銀行(ADB)之外,多一個融資建設的管道,並可以進入亞投行資金互聯體系,參與國際聯貸,對於台灣金融業打亞洲盃絕對有幫助。


此外,台灣可以參與亞投行基礎設施互聯體系,藉此加入中國大陸一帶一路計畫及東亞地區的公共建設標案,強化臺灣產業承接基礎建設的成熟度。政府應在台灣企業參與亞投行及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合作上,扮演重要中介角色,協助廠商突破跨國承攬工程的困難度。


最後,有鑑於亞投行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均預定將在2015年底正式成立,兩者中國大陸均已加入,在輿論對於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期待下,從申請到正式加入的過程必須審慎處理,而台灣加入亞投行的過程,則可作為兩岸參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的重要範例。除了在《亞投行章程(草案)》刻正修訂之際,爭取一般成員與意向創始成員權益一致之外,如何在善用兩岸既有溝通管道加快台灣參與亞投行的速度,將有助於台灣日後申請加入RCEP。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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