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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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水資源
以「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建立土地和人的和諧關係/游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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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水資源
以「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建立土地和人的和諧關係/游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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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功大學名譽教授/游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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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至2021年以及2022至2023年,由於颱風季節的降雨異常,讓許多水庫無法充分發揮「蓄豐濟枯」的功能,也使台灣經歷了嚴重的乾旱事件,尤其南部地區。然幸運的是,由於水利和農業部門在調度和管理方面的努力不懈,我們成功地避免了嚴重的民生和工業用水短缺問題。但在2023年的前半年,中南部仍在面對抗旱狀況下,緊接著的8月和9月,卻發生短時間內的強降雨,導致嘉義、台南、高雄等地的積淹水事件。

 

面對乾旱和洪水交替的自然災害及氣候變遷,除了傳統的灰色基建之外,國際上更積極提倡採用「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來應對這些挑戰。這個想法在國內也引起了廣泛的討論,但我們迫切需要明確的行動來應對未來極端天氣事件所帶來的衝擊。

 

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其核心理念即是尊重土地和水的自然法則,並考慮土地在其自然狀態下,具有滯水、滲水、蓄水、保水和降低地表溫度等功能。然而,當大量土地的自然狀態從透水變為不透水時,導致的多種環境問題包括土地蓄水、滲水能力下降,淹水風險提升;而不透水面積的增加,將引發熱島效應,進而導致能源需求增加。這是國內、外許多城市發展過程中未能尊重土地自然特性所付出的代價。

 

近年來,水利部門積極推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其精神在於改變過去的土地開發行為,以期在土地使用方面既能滿足開發需求,又能保留土地原有的承擔洪水能力,避免「以鄰為壑」單純以開發來取得利益的模式,達到開發與保育雙贏思維。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難免會給土地開發單位帶來經濟和時間上的負擔和不便,因此引發了不同意見。筆者認為,在國際上積極推動「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之際,特別是在極端氣候事件頻繁發生,降雨強度超出下水道排水能力的情況下,政府主管機關需要更積極地支持出流管制和逕流分擔的精神來推動,並進一步提供「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以減緩城市淹水、熱島效應等整體環境問題。

 

「自然為基礎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讓筆者聯想到道德經中的一句話,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這句話中,筆者對「自然」的理解是宇宙間萬物運行的規律和法則。例如,水流向低處是水的天然特性,如果要讓水流向高處,就需要借助人為的力量。因此,當我們進行土地開發和利用時,也宜首先理解和尊重土地的「自然特性」,這些特性涉及水、土壤、植物、動物等生態現象。

 

目前出流管制和逕流分擔僅僅考慮了土地和水之間的關係。因此,筆者建議土地開發與管理的公私部門,宜從土地和人之間的相互利害關係做整體思維,超越僅僅考慮土地開發的經濟利益,以建立更和諧的土地和人類關係。國際許多城市(比如東京、新加坡、墨爾本等) 或流域所採用的Re-Nature的方案或許也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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