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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能源
發展再生能源,需以穩固的基載電力為後盾 / 林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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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 能源
發展再生能源,需以穩固的基載電力為後盾 / 林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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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全能 / 經濟部能源局 局長

 

能源發展一直是國際媒體關注與報導的焦點議題,觀察近期有兩個國際媒體對能源發展議題的報導,一是華爾街日報7月23日社論提及「臺灣選擇廢核恐增加自身脆弱性」,並評論民進黨蔡英文主席,要求2025年廢核並以再生能源取代之訴求過於理想。另外是國際媒體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在8月4日正式發布「潔淨電力計畫」以提升熱效率、天然氣及增加多元低碳發電,將再生能源及核能視為低碳發電的重要選項,並以此方向訂定2030年電力部門CO2排放較2005年削減32%。這兩項國際媒體報導,一是直接對我國能源政策提出針砭建議,另一項雖是報導他山之石,但亦帶給我國能源發展政策有重大啟示。

 


林全能 / 經濟部能源局 局長

從現實面來看,臺灣地狹人稠,98%能源依賴進口,電網屬孤島型獨立供電系統,所面臨能源情勢嚴峻,能源發展政策應首重確保穩定及安全供應並滿足產業及民生需求,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能源優點,建構穩定基載電源。也因此在具有潔淨及穩定特性之核能運用上,雖然在臺灣面臨高度爭議,核四亦在去(2014)年因部分反核團體採取之激烈抗爭,政府為顧及社會和諧,在確保不限電、維持合理電價及達成國際減碳三原則下,以負責任態度採取核四廠封存,保留在未來需要時,仍可運用之彈性,此舉即是保留未來我們仍有穩定基載之空間。我們都知道,不同能源選擇均有其優缺點及需面對代價與風險,我國除需考量各項發展條件限制外,更需充分運用各種能源優點,以確保穩定供應,分散風險並兼顧效率、潔淨及可負擔之能源供需體系。

 

近年外界高度期待自主再生能源,隨技術進展與成本降低,雖然經濟部積極將2030年我國再生能源設置目標,三度提高至17,250MW,屆時再生能源占電力系統總裝置容量可達26%(發電量可達13.3%)。惟臺灣目前短中期具開發潛力之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風力發電,二者皆受自然天候影響,風力發電年利用率僅28%(陸域)~38%(離岸)、太陽光電則只有14%,皆屬間歇性電源,在我國尚無大型儲能設備下,無法作為替代基載電源,更無法解決不穩定或尖峰供電之需求。再者,再生能源中地熱雖可穏定發電,但台灣可開發的淺層地熱只有150MW,雖然我們積極投入,但全部開發出來一年只有10億度電,是我們全年需求的0.4%,如果把國家公園和地質敏感地區加上,會多出600MW,但是開發這些地區,也不符環境生態保護。雖然許多熱衷再生能源人士提及臺灣深層地熱蘊藏豐富,但全世界目前無深層地熱商轉技術,無法在10年內對發電供應產生效應,也因此IEA國際能源總署對2040年低碳排放情境,考量未來的科技發展地熱也只有占1.6%的估計,再生能源雖然有其低碳排放的特性,也是值得投入開發的自產能源,經濟部亦全力積極投入,但目前無法取代基載發電之事實,我們必須務實看待。

 

從前面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如果驟然放棄清潔且穩定的核能基載發電,而屬間歇性之再生能源發電又無法取代核能,臺灣將更倚賴傳統化石燃煤及燃氣發電,這使無自產且高達98%化石能源進口的臺灣能源系統,推向更脆弱及危險情況,現階段為避免將臺灣能源供給推向更脆弱及高風險情況下,從華爾街日報對我們提出針砭意見及美國「潔淨電力計畫」之作法來看,臺灣確實需要多元及穩定的能源供應,才有能力面對國內外任何衝擊。

 

不管從能源自主角度來看也好,或永續能源發展角度來看也好,臺灣應以務實態度訂定開源、節流的能源政策,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並適時導入前瞻能源技術(儲能及碳捕捉等)。惟在尚無穩定足夠之替代基載電源前,臺灣更應靈活搭配多元基載電源作為後盾,不放棄任何可能的能源組合,才是確保供應穩定安全,兼顧效率、潔淨及可負擔之最佳解,也才能使臺灣能源健康轉型,避開風險,迎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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