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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監院發布報告,對金屬中心執行長兼職及獎金有相關檢討,經濟部今(26)日表示,尊重監察委員調查結果,也會就報告內容持續檢視金屬中心相關規定。經濟部並就金屬中心發放獎金辦法、設定營運目標標準以及兼職規範做出說明。
經濟部指出,金屬中心過去曾有「營運獎金試行辦法」及「激勵獎金發放作業規定」,但因兩項規定都沒有報部核定,因此分別於109年2月5日及110年3月24日廢止,相關程序確有瑕疵,經濟部已發函要求金屬中心檢討改正,並重新補正相關獎金辦法程序。
至於是否有刻意降低降低盈餘目標,經濟部也說明,金屬中心在2006年時,目標盈餘為約2,000萬元,至2016年時,確實成長到年度目標為4,000萬元。後續由於該中心配合產業區域平衡政策目標,於南部建置「經濟部傳統產業創新加值中心」,因此增加相關攤提折舊及營運費用,因此才將2017、2018年的盈餘目標再降回2,500萬元。
但經濟部也督促該中心逐年提升盈餘目標至3,500萬元,預計2023年可望重新回復為4,000萬元。後續將責請公部門董事於董事會中,確切檢討金屬中心的目標盈餘訂定合理性。
至於林秋豐先生因為擔任金屬中心執行長,依慣例兼任大強鋼鐵公司董事長時,仍曾擔任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教授一事。經濟部指出,雖然林員已經自屏科大離職,但若教育部或屏科大認定仍有違反「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相關規定,經濟部將與教育部洽商後續追繳兼職費及車馬費。
經濟部重申,尊重監院相關調查,後續將依照調查報告,檢討金屬中心的人事、獎金等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