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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 商業
立法院初審通過貨物稅修法 舊汽、機車換新享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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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出廠6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在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每輛車將可享有減徵貨物稅5萬元的購車優惠,經濟部工業局指出,此將可擴大政府節能減碳及促進產業發展的效益。

 

另外機車同樣也享有優惠,依據修正後之草案,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登記滿1年且出廠4年以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每輛車可享有減徵貨物稅4千元之優惠。

 

工業局局長吳明機表示,為擴大修法的效益,並促進產業發展,政府將協助業者建立我國中古車的出口的機制,以開拓國外市場;例如:協助成立「中古車鑑價中心」來建立台灣中古車的鑑定規範、中古車鑑定人員評鑑制度、及提供中古車輛公開資訊;政府也會協助業者成立「中古車出口競拍中心」,來提供中古車出口商及國外車商完整的二手車買賣競拍系統,並協助處理中古車輛通關出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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