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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6
經部推產業用地改革 優先處理十大閒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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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近年產業回台投資時土地取得困難,經濟部推出「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其中為避免產業用地遭到炒作並加速閒置土地利用,將修訂「產業創新條例」,針對目前編定670公頃的工業區閒置用地上,挑出十大優先處理名單,廠商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完成建廠,政府將以合理市價並加徵土地增值稅方式,強制買回土地,再提供給其它需要業者。

 

經濟部指出,「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主要目的是要協助廠商取得產業用地投資設廠,主要措施包括閒置土地回收機制、產業園區開發多元創新模式、提高閒置土地持有成本、增加短期買賣土地交易成本、建立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等十項作法,希望透過「活化既有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方向,逐步滿足廠商取得設廠用地需求。

 

另外,由於部分廠商會以產業用地申請貸款,經濟部也表示在與央行協商後,未來將確實管控建廠進度,針對未依進度建廠者,最重將面臨銀行收回貸款,提高地價稅、房屋稅等方式,並復徵停工歇業廠商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

 

針對外界過去質疑政府開發園區後直接出售給廠商建廠,能掌握的土地資源越來越少,經濟部表示,未來不管是國營事業土地或者國有土地,會研議以出租、設定地上權、合作開發、協議價購等方式合作開發,並排除國有財產法土地取得及計價方式,保留土地產權。此外,未來新開發園區也將保留20%的產業用地只租不售作為措施型產業用地。

 

經濟部預計透過該方案的推動,每年將新增200公頃用地,創造投資額1,674億元、產值1,566億元,每年增加就業11,070人,且每年可降低12.2%之閒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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