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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標準檢驗
汽車輪胎新標準 製造逾6年不得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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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標準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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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民眾行車之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ISO國際標準及各國研究報告,修訂公布CNS 1431「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增列汽車(包括轎車、卡車及客車)用輪胎之安裝及使用期限規定,未來超過製造日期6年的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汽車,超過製造日期10年的輪胎也不建議再使用。


標檢局說明,車胎製造日期標示在胎邊烙印之4個數字,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後2碼代表生產年分(西元年),例如1115即代表西元2015年第11週。


標檢局表示,輪胎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行車安全,建議車主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新胎,並注意輪胎的製造日期及胎面磨耗情形,養成定期檢查輪胎之習慣,一旦發現輪胎有龜裂、切傷、釘刺、挾石頭等受損情形,要儘速請專業人員檢查、修補或更換。


相關標準資訊標檢局已公布在「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cnsonline.com.tw)供民眾上網查詢。

 

 

輪胎的實用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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