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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產業與科技
通訊軟體糾紛有解 定型化契約明年5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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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軟體糾紛有解 定型化契約明年5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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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即時通訊軟體的普及,民眾帳號遭盜用、停權、付費購買貼圖消失等消費爭議也層出不窮,對此,經濟部研擬相關服務規定,並於今(25)日公告「即時通訊軟體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定在明年5月1日正式施行。

 

經濟部表示,這是國內首次針對即時通訊軟體服務訂定相關規範,規範重點包含「消費資訊揭露」、「帳號使用管理」、「系統安全維護」、「契約條款公平」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五大面向。盼建立公平合理的消費服務機制,改善我國即時通訊軟體服務的秩序。

 

經濟部指出,民眾常見消費爭議,包括付費貼圖消失、帳號遭冒用、停權,甚至找不到客服管道等問題,皆已在定型化契約有明確的規範。例如貼圖、帳號誤刪應有提醒警示機制;民眾因更換手機或被不法入侵導致帳號遭刪除,可以請業者協助回復帳號、預付款或付費購買的加值服務商品(例如貼圖);業者應載明消費申訴電話、Email信箱等相關聯絡資訊,以及管轄法院之適用等。

 

除了民眾關心的消費權益,新規範也要求業者應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例如企業經營者資訊、契約及服務內容、消費爭議的處理機制等;此外,業者應善盡系統安全維護與個人資料保護的責任,不得對消費者個資做非必要的利用,也不能單方面變更契約或服務內容;然而,新規範也明定消費者帳戶如有涉及洗錢、詐欺等犯罪行為或不法,業者可以終止契約或停止服務。

 

經濟部表示,為避免業者因新法令認知不足而產生爭議,以及考量業者調整經營契約內容事宜,將緩衝至107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公告期間將藉由說明會等輔導措施,協助並督促業者落實規定,未來業者若違反規定,將要求限期改善。

 

經濟部也提醒消費者了解自身權益,尤其對於在台無設立服務公司或對民眾不友善的軟體,應審慎使用或避免下載,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果發現業者涉有違法、或影響消費權益的行為,可向各地方縣市政府或主管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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