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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國際貿易
澳洲食品標示新制7月上路 經部提醒輸澳產品業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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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國際貿易
澳洲食品標示新制7月上路 經部提醒輸澳產品業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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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食品標示新制7月即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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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在本(105)年4月13日公布新修訂「2016食品原產地標示準則」原產地之新標示規範,要求食品銷售須標示源自澳洲的原物料占所消費食品成份的比例,相關規定自今天7月1日生效實施,並給予2年的緩衝期。

貿易局表示,澳洲政府為了讓消費者能清楚判讀食品內含成分源自澳洲國內之比例,特別設計於外包裝標示「袋鼠標章」及「澳洲原料所占比例圖」,讓消費者購買時可以明確判斷。原產地標示準則修正後,所有澳洲零售的「農產品」及「加工食品」皆須符合標示規範;其他如:調味料、糖果、餅乾、瓶裝水、無酒精及運動飲料、茶、咖啡及酒精飲料等「非優先適用的食品」,只須以文字標示原產地即可,亦可自願比照新規定之標示。

貿易局也指出,本國業者出口澳洲的相關產品,如未依規定標示可能遭受擋關或退關,影響我商出口權益,貿易局已在本年2月澳洲將規定草案通知WTO時,即發函予工業總會、輸出入公會及各食品公會,以週知我相關業者,並就澳方新規定內容是否對我出口廠商構成貿易上障礙及額外成本負擔,請我駐外代表瞭解各國對澳方新規定之看法。歐盟認為新規定之標示方式及製造回溯制度將對業者產生額外負擔,且盼澳方能就適用產品範圍再做界定;美國則盼澳方應就相關細部內容再做說明並延長評論時間;其他會員國則尚在評估中,未提出評論。

貿易局提醒,2015年我國食品出口澳洲總額為9,214萬美元,請我國相關業者應注意預先與澳方進口商保持聯繫,以共同合作妥為因應;貿易局則將持續關注本案最新進展,並即時通知我國業者,以確保我國業者的出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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