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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1 標準檢驗
市售LED燈泡抽檢 1件有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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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1 標準檢驗
市售LED燈泡抽檢 1件有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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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 本次LED燈泡抽檢1件有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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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連續兩年針對市售LED燈泡主動進行查核,檢測結果整體符合率由105年的29%,大幅提高至106年的90%,但有1件產品「絕緣電阻及耐電壓」不符規定,可能造成觸電的危險。

 

標檢局此次抽測依國家標準進行「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之保護」、「絕緣電阻及耐電壓」、「光生物安全」、「電磁干擾」、「燈泡功率(W)」、「發光效率(lm/W)」及「演色性指數」等7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標檢局表示,此次在品質檢測發現的不合格商品在進行耐電壓測試時,發生絕緣崩潰,絕緣性不足可能造成觸電的危險。除已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外,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一件商品在在標示額定電流、光通量及發光效率等「中文標示」部分之實測值符合標示值,惟與原申請資料不一致,亦已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建議,消費者可選購額定消耗功率(W)低且額定光通量(lm)高之產品,可兼顧省電及高亮度的特性;若為相同消耗功率(W)或相同光通量(lm)之LED燈泡產品時,則選購發光效率(lm/W)較高者為佳。

此外,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並應先檢視廠商標示是否清楚,並建議應先現場測試;更換燈泡時務必將燈具電源切斷再進行更換,避免遭受電擊或燙傷;手部潮濕時不可碰觸通電中之燈頭、燈座、開關等,以免觸電危險;若有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更換新品,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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