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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能源
經濟部加碼補助地熱鑽探 每案獎勵金上看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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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能源
經濟部加碼補助地熱鑽探 每案獎勵金上看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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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碼補助地熱鑽探 每案獎勵金上看1億元(圖為台電 首座地熱試驗探勘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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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達成2025年200MW地熱發電裝置量的政策目標,經濟部能源局於今(107)年1月31日預告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提高每案補助獎勵上限由5,000萬元到1億元、並取消設置總裝置容量達500瓩以上等申請限制。

另外,如果探勘後無地熱發電開發可行性,也得選擇封井後請領獎勵費用等,分攤業者初期開發的探勘風險。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本次修正「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主要為分攤業者進行地熱發電初期探勘風險,降低開發限制條件並提高獎勵誘因,以提升民間投入地熱能發電開發的意願。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獎勵申請資格,不限電業籌備創設者,包括自用發電設備業、團體或自然人都可申請;刪除須設置總裝置容量500百瓩以上及單孔探勘深度1,000公尺之限制;獎勵金額上限由5,000萬元提升至1億元;增訂業者完成地熱探勘時,如經評估無地熱發電開發可行性,仍得全井水泥固封後請領獎勵費用。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臺灣能源98%來自進口,提升能源自主及多元化至為重要,尤其臺灣位於太平洋火環帶,具有地熱發電利用的先天優勢條件。


臺灣地熱潛能區分布廣泛。根據以往探勘與普查資料,臺灣傳統地熱區共計27處,其中大屯山、清水、土場、廬山、知本、金崙、瑞穗等7處,具較高地熱發電潛能,推估總共約有730 MW的發電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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