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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9 標準檢驗
市售木製板材檢測 6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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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9 標準檢驗
市售木製板材檢測 6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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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木製板材商品安全,避免甲醛釋出量影響消費者健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6月間針對大高雄地區五金、建材、百貨等販售通路,隨機購樣20件商品進行檢測,全數商品品質及檢驗標識均符合規定。

 


木製板材

但有6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其中5件未標示品名或產地、2件未標示正確品名、材料名稱與磨耗試驗辦法。標準檢驗局表示,針對標示不合格商品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標檢局說明,「木製板材」商品已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標檢局除每年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外,今年1月1日起也已要求市售木製板材商品必須新增標示「品名」及「原產地」,以為消費者安全把關。

 

標檢局也呼籲民眾在購買商品時必須檢視甲醛釋出量符號標示是否清楚,並說明甲醛釋出量符號,分別為為F1(平均值0.3 mg/L以下)、F2(平均值0.5 mg/L以下)或F3(平均值1.5 mg/L以下)之任一種標示,3種符號中,阿拉伯數字愈小表示甲醛釋出量愈少。

 

 

詳細檢驗結果請按此

 


標準檢驗局檢測木製板材 有6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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