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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瓦斯爐抽驗 1件燃氣消耗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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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瓦斯爐抽驗 1件燃氣消耗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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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民眾使用「家庭用燃氣台爐」(俗稱瓦斯爐)安全,標檢局與消保處進行瓦斯爐抽驗,檢測結果15件不同廠牌的瓦斯爐中,有1件「燃氣消耗量」不符國家標準,另有2件「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符合規定,標準檢驗局均已要求業者回收及限期改善。

 

標檢局說明此次檢測主要依國家標準CNS 13604「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規定進行「燃氣通路之氣密性」、「燃氣消耗量」、「燃燒狀態」、「電器點火性能」、「熄火安全裝置」、「油過熱防止裝置」、「熱效率」等7項安全檢測項目。

 

針對不符「燃氣消耗量」商品樣品,標檢局表示,該產品實際燃氣用量為7.58kW,與標示值9kW相差-15.7%,超出國家標準規定之±10%規範;「中文標示」違規部分,則是未於商品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內,標示報驗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商品,將依「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廢止商品型式認可,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未改正者將處最高100萬元以下罰鍰;「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將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未改正者,最高將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也呼籲,消費者應選購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 各項標示清楚之瓦斯爐商品,依家中安裝之情形(桌上型、嵌入型、檯面型)及燃氣別(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選擇適合型式之瓦斯爐,由特定瓦斯器具裝修職類丙級技術士執行安裝,並依照商品使用說明書之指示正確使用;也建議液化石油氣用瓦斯爐應依瓦斯爐面板上標示之適用壓力調整器流量(Q)及出口壓力(R)選購壓力調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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