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1/14)公告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針對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的製造業或相關事業,符合去年9月及10月營收衰退20%以上之事業,可於1月17日上午8時起透過網路進行申請。
為簡化事業申請程序,經濟部也與勞動部、財政部及相關部會建立資料勾稽機制,讓事業申請時文件更簡化、申辦更便利,線上填寫相關欄位就可快速申辦。
關於補貼資格、補貼內容與申辦流程的7大重點:
●補貼對象:
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的製造業或相關事業。有設立稅籍者,將依據事業於財政部稅籍登記的營業項目代碼認定;若為無設立稅籍者,則需符合補貼要點列出的托嬰中心、長照機構、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19種事業類型,並檢附立案證書或營業證照,以便經濟部與相關主管機關提供受疫情影響事業立案名冊進行核對。
●需設立勞就保投保單位:
事業只要申請時填寫正確的投保證號,不用自行檢附員工名單,經濟部已跟勞動部建立資料勾稽,直接查詢事業投保就業保險的員工名單,至於65歲以上員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則以其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營收衰退20%:
補貼是為了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內需產業分擔基本工資上漲的人事成本,因此要求事業於110年9月及10月營收需較109年同期衰退20%以上;事業只要填寫統編等基本資料,申請後將授權經濟部主動向財政部國稅局查調營業額;若是屬於無設立稅籍的事業單位,沒有營業稅資料者,則由經濟部與相關主管部會建立認定機制。
●補貼金額:
依申請事業今年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人數(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級距者),分別以每人每月1,000元及560元計算補貼;不過需注意,事業每個月可領取的補貼額度有上限,將以去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級距者)人數為限。
●哄抬物價將追回補貼:
補貼期間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的規定而遭裁罰者、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者,或經公平會、法務部等查獲於補貼期間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經濟部將撤銷並追回補貼款。
●1/17~3/31開放線上申請:
業者完成線上申請後,經濟部將先進行財稅、投保等資料查詢及資格審核,於資格審核通過後,將再通知業者提供存摺、匯款帳號等領款所需證明,並提醒申請的事業於申請期間內多留意電子郵件信箱,以即時獲取審核進度或補件通知,以免略過重要通知導致權益受損,網站也有提供進度查詢功能,若申請事業有需要,皆可撥打客服專線詢問。
●一次申請分3次撥款:
補貼為一次申請通過後,連續補貼111年1月到6月,共6個月,將每2個月共分為3次撥款,由於配合勞保局被保險人名冊作業時程,預計於111年3月下旬才能取得事業1、2月的投保人數,故第一次款項將在確認1、2月投保人數後,儘速核撥到事業帳戶。
>客服專線02-7752-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