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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標準檢驗
晴雨傘檢測 6成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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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標準檢驗
晴雨傘檢測 6成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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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雨傘檢測 6成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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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天氣多變,許多人都隨身攜帶傘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針對市售的晴雨傘進行檢測,並在今(1)日公布檢測結果,10件受測商品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但有6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標準檢驗局表示,此次依據國家標準規定檢測「外觀」、「產品完整性」、「自開傘、自開自收傘之中巢穩定性」、「使用安全」、「開收性能」、「自開傘、自開自收傘之開、收傘力」、「抗風強度」及「防雨性能」等8項品質項目,並依「商品標示法」查核「中文標示」。

查核結果,全數商品符合品質規定,但有6件中文標示不符,包含未標示製造商資訊、未以中文標示商品生產國別、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未標示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以及製造日期不完整等。

 


6件受檢晴雨傘中文標示不符

不符合標示規定的商品購自美麗華百樂園、建成洋傘等實體通路,與yahoo購物中心、momo購物及pchome等網路平台。標準檢驗局表示,不符規定的商品將移請經濟部中辦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處置。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晴雨傘時,在選購時應檢視晴雨傘的中文標示是否完整、外觀應清潔無污漬、銹跡,且開傘狀態下,傘型應均整,不得呈變形及其他顯著不良現象。

另外晴雨傘金屬部位應無凹凸不平、破洞、皺紋、剝落等不良現象,亦不應有傷害人體的銳角、銳邊、毛刺等。同時開傘收傘應靈活輕便,開傘後上定位裝置應產生定位作用,自動傘使用按鈕時功能應正常。

 

 

 


晴雨傘檢測結果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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