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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標準檢驗
抽驗市售無線充電器 4件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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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標準檢驗
抽驗市售無線充電器 4件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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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公布市售「無線充電器」檢測結果記者會(圖中-標準局王組長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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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與行政院消保處合作,隨機購買10件無線充電器進行檢測,今(19)日公布檢測結果品質項目有4件不符合規定,未通過輻射干擾試驗,恐影響周遭電器設備的正常運作;有1件在商品零組件比對不符;另有3件標示查核不合格。  

標檢局表示,隨著智慧型手機普及與消費者對於充電便利的需求,無線充電器逐漸被廣泛應用於智慧型手機等相關電子產品。這次檢測無線充電器,查證屬「品質項目」不符規定及逃避檢驗者,將依法處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至於品質不符規定,但未涉及逃避檢驗者,將依法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商品零組件比對」不符規定計1件,另2件查無原證書登錄資料可供比對。「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3件,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無線充電器」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可進入市場陳列或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商品,若發現不合格者,將派員追蹤調查,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販售應施檢驗商品時,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商品時,也應儘速與廠商聯繫,保障自身權益。

 《點我看檢測結果

 

品質項目不符合

 


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
 

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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