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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
產業閒置用地雙軌革新 工業局:活化既有土地、增設適地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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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
產業閒置用地雙軌革新 工業局:活化既有土地、增設適地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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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推動產業閒置用地雙軌革新(圖為產業用地,非本報導閒置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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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國內現有閒置工業區用地近千傾,經濟部工業局昨(28)日說明指出,104年閒置工用地約812公頃,在政府近年媒合努力下,至今年7月止已減少至747公頃。政府未來也將透過「活化既有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主軸,強化使用閒置土地,並新增適地性產業用地,雙軌併進充裕產業用地供給。

 

工業局亦補充,企業設廠時,除覓得區位適宜的土地,尚需搭配完備的公共設施,否則無法建廠使用,故部分土地閒置,並非故意不予設廠。

 

此外,工業局指出,依行政院104年核定的「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推估,除既有產業用地外,依產業發展及各地方投資環境發展條件考量,至民國109年臺灣產業用地需求,尚需新增2,211公頃。因此經濟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中,將由工業局辦理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及平價產業園區補助總預算為135億元,而第一期預算為45億元,預估4年可增加產業用地面積達128公頃。

 

而依現行規定,工業局表示,辦理申請新設產業園區時,申請案件都必須符合產業園區設置四大原則:明確有產業需求、鄰近無適當可用之產業用地、水電供給無虞、閒置土地清查及處理機制;另依前瞻計畫研擬的補助要點,除原有「產業園區設置四大原則」外,尚增加「區位適宜性」、「園區營運計畫」及「預期新增產業用地」等評核項目,以確保能確實因應產業設廠需求,新增有效之產業用地供給,且避免用地閒置。

 

另外,有關報載屏東縣的工業區閒置土地,工業局說明,閒置土地為台糖土地(約52.3公頃),因遭限制不得作為甲種工業區使用致不符地方產業需求而閒置,目前台糖公司已規劃相關利用方式,後續將俟內政部審查「擴大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通過並公告實施後,屏東工業區殺蛇溪以南地區即可開放產業進駐,工業局也同步積極協處台糖公司招商,以利加速園區土地活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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