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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在各大賣場及3C量販店、網路購物平台等販售通路,購買10件不同廠牌型號的快煮壺進行檢測。標檢局今(24)日公布檢測結果,在「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項目全數符合,但有1件產品「重要零組件比對」不合格、「中文標示」則有2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表示,「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之商品將依規定要求業者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另外,「中文標示」不符合的商品,將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指出,快煮壺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的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快煮壺」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合格商品。
快煮壺檢測重要零件對比不符商品
- 110年市售「快煮壺」檢測結果
快煮壺檢測中文標示不符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