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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1 標準檢驗
明年元旦起「飲水用水龍頭」實施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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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飲水用水龍頭」實施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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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把關民眾飲水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11)日表示,自明(106)年1月1日起,「飲水用水龍頭」將實施強制檢驗,市售水龍頭鉛溶出量必須符合標準;消費者也應購買本體標示有「L F」字樣,及外包裝標示「飲水用」字樣之水龍頭,以確保飲用水品質。

標檢局說明,依據新修訂公布的CNS 8088「水龍頭」國家標準,「飲水用」水龍頭鉛的溶出量須不大於5μg/L(5微克/公升,即5ppb)、水龍頭材料其含鉛量不得超過0.25%,且應於商品本體以不易磨滅之方式標示「L F」英文字樣(其意為Lead Free,無鉛),並於外包裝標示「飲水用」中文字樣,以便產業界遵循及消費大眾辨識選用。

標準檢驗局強調,未來如於國內市場查獲製造日期為106年1月1日之後,但未經檢驗的「飲水用水龍頭」,經查證違規屬實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規定處以最高2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也提醒,水龍頭種類繁多,有廚房用、衛浴用、清洗用等不同用途,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其中用於廚房之水龍頭為提供民眾飲水、燒開水、烹飪等用途,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請消費者選購時應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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