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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水資源
行政院通過水利法條文修正 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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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經濟部所提的「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異常降雨所可能帶來的淹水災害,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防洪管理由將過去的單線提升為面、立體管理,並要求土地開發必須同時吸納因開發增加的逕流量,以提升土地耐淹能力。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政府長期推動治水工作至今已有一定成效,但近年來臺灣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導致極端降雨事件頻傳,加上高度都市化,土地透水面積大幅減少,工程措施有其限度,防洪管理概念必須進一步加強,因此提出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政策,由線的管理提升為面、立體的管理。

水利署說明,此次水利法修正增加「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逕流分擔部分,將選擇特定的河川或區域排水,由各部會共同辦理兼具原設施功能及滯洪功能之公共設施,分擔下游水道需承擔之洪水。

出流管制部分,則將要求開發單位要有適當設施吸納因開發增加無法入滲之地表逕流,避免流入下游水道造成負擔,另規定建築物應提升透水、保水及滯洪能力。透過公私部門共同分工合作,將能增加整體流域耐洪程度。

水利署並指出,所謂立體的管理,就是過去由水道承納所有降雨逕流,未來將由流域內水道與土地共同承納,土地開發必須同時吸納因開發增加的逕流量,以提升土地耐淹能力。

經濟部表示,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將積極與立法院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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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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