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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22)日上午立委指控台電員工利用智慧電表採購機會公物私用,台電回應表示,該案是採購廠網電力資料備援、遠端電驛監控、電力資料管理等系統及平台,與20萬具智慧電表採購無關,台電政風處已就全案展開調查,將盡速調查釐清,若有人員違法失職情形,將依法規送辦懲處。
台電指出,採購案都是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並無獨特規格問題,而其中的配件採購金額佔比不高。另針對採購規範文字中,數位相機、行李箱與3C電子產品等配件部分,缺少「或同等品」的註記說明,是因採購規範中未提及品牌名稱,投標廠商亦無異議,不過台電仍會針對該部分進行檢討改善。
台電強調,有關員工遭指控公物私用部分,若有相關事證將送廉政署,並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