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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標準檢驗
抽驗市售桌上型電腦 2成品質檢驗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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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7 標準檢驗
抽驗市售桌上型電腦 2成品質檢驗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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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市售桌上型電腦 其中2成品質不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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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行政院消保處聯合針對市售「桌上型電腦主機」進行抽檢。在市面隨機選購的10台不同廠牌商品中,共有2件品質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有4件中文標示不合格,重要零組件比對則有5件內容與登錄不符。

標檢局指出,桌上型電腦主機檢測的品質項目共有「傳導干擾」、「輻射干擾」、「輸入試驗」、「溫升試驗」、「耐電壓」及「電力限制型電源量測」等6項,其中「傳導干擾」及「輻射干擾」各有1件商品不符國家標準,使用時會產生超標電磁波雜訊,可能影響周圍附近其他電器產品之正常使用;在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共有5件不符合規定,違規內容為商品配置之顯示卡、電源供應器或外殼型式未登錄於原驗證登錄技術文件中。

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商品,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中文標示」不合格商品,也將依同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依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商品,則請業者依法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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