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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場公聽會 廣徵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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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12日舉行公司法修正第二場公聽會,就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東會等草案修正內容徵詢各界意見。

本次會議主席由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擔任,除感謝各界在公聽會中建言外,次長也強調,會將所有好意見與方案加入修法內容,並盡量與各界溝通。

商業司先說明修正草案內容,為促進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活化,本次修正降低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可變更組織門檻,有利活化轉型;有限公司亦鬆綁為經過半數股東表決權同意即可,可以更容易變更組織,提升經營彈性。

為建立有利創新創業環境,草案部分規定將適用友善創新及創業環境之修正規定等。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放寬無面額股及超低面額股之適用範圍,擴大特別股之適用範圍,增加表決權拘束契約、表決權信託契約之適用等另鬆綁修正公司不用強制發行股票、股票可無實體發行、股東可書面或電子行使表決權及視訊股東會等。

為強化、保障股東權益,修正草案中明文規定股東會召集事由就重大事項須說明主要內容、強化股東提案權之效力(救濟管道與加重罰鍰)、持股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及違反股東會議事規則之股東會決議可撤銷等。

至於第20條部分,經初步盤點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下公司,符合營業額1億元以上且總資產3億元以上約1000餘家,雇用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公司約1000餘家,此部分將納入公司法第20條修法評估。商業司也表示,公開發行公司也將逐步引入公司秘書制度。

本次會議討論過程中,與會者針對違反股東會議事規則之決議可否撤銷、過半數股東召集股東會之股東數如何認定、股東提案權爭議如何解決、採電子或書面方式表決不得於股東會提臨時動議等修法議題,提出多項專業性與實務性之看法,發言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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