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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1 國際貿易
越南啟動彩色鋼板防衛措施 6/15生效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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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昨(31)日決議對自全球進口彩色鋼板採取防衛措施,並自6月15日起生效3年。其中我國在關稅配額外的彩色鋼板出口,將被額外課徵19%防衛稅。

經濟部在本案調查期間,透過貿易局及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對越方斷表達關切並要求諮商,希望爭取較多的國家配額,貿易局近期也將公告本案我國出口配額管理作法供廠商參考。

貿易局指出,越方本次防衛措施係以關稅配額的方式實施,除我國、中國大陸及韓國等獲配有個別配額,其餘出口國共用配額。分配予我國之配額為第1年14,428公噸、第2年15,871公噸、第3年17,458公噸,配額內不課徵防衛稅,而配額外進口之彩色鋼板,將額外再加徵19%防衛稅。

貿易局表示,針對進口高品質而使用於特殊目的之彩色鋼板,包括使用於火力發電廠之塗料採用聚偏二氟乙烯塗料(Polyvinylidene Floride;PVDF)之鋼板、使用於電子及民用電產業之預塗板(Pre-Coated Metal Steel;PCM)及覆膜板(Polyvinyl Chloride- Coated Metel Steel;VCM),直接使用前述類別鋼板之越南公司可向越方工商部申請免除適用防衛措施。免除適用防衛措施之廠商名單及免除適用防衛措施之高品質彩色鋼板量將公布於越南競爭管理局之網站(http://www.qlct.gov.vn)。

貿易局提醒,本次越南對進口彩色鋼板採取防衛措施自6月15日起生效,輸越彩色鋼板如欲適用配額內關稅,皆須檢附配額證書,且僅得自海防(Hai Phong)及胡志明市(Ho Chi Minh)兩港口進入;倘未檢附關稅配額證書,或未自上述兩港進口者,將加徵19%之防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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