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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能源標準檢驗
業界建議提高太陽能模組標準 經濟部說明不調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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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國內太陽能大廠指現行太陽能高效率模組出功率290MW的門檻太低,現在的技術都已經達到310MW的水準,建議政府將標準提高。標檢局今(28)日回應指出,基於目前國內太陽光電模組廠商能力不一及對生產高發電效能模組廠商已有優惠等考量,決定仍維持現行規定,不進行模組發電效能基準值調整。

標準檢驗局解釋,太陽光電廠可分為單晶系、多晶系及薄膜型,其中單晶系廠商共有14家申請「台灣高效能模組自願性產品驗證制度(簡稱PV Taiwan+)」,通過驗證者可以獲得能源局躉售費率6%的優惠。

標檢局說明指出,國內目前太陽光電模組廠商能力不一,輸出功率能達到310W的僅有3家5件。去年標檢局在經過訪廠及召開超過15次工作會議及3場次廠商座談會後,廠商達成每年提升模組發電效能基準值5W共識,以提升廠商競爭力。以單晶矽6吋60片模組為例,分別規定各年度發電效能下限值為:106年290W、107年295W、108年300W、109年305W、110年310W。

此外,標檢局並說,廠商如果以高發電效能模組(如310W)當主型式進行型式試驗,則只有主型式需要全項試驗,其餘較低發電效能的型式僅需部分加測即可以系列型式登錄,廠商可節省大部分的檢驗費用,對於生產高發電效能模組廠商已有優惠。綜合這些考量因此決定維持現行規定,不進行模組發電效能基準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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