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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30 能源
離岸風電遴選出爐 7家開發商總容量達3,836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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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30)日公布離岸風電規劃場址遴選結果。(圖中)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左)能源局長林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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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離岸風電規劃場址遴選結果,共有台電、中鋼、上緯、沃旭、達德(WPD)、北陸電力(NPI)及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等7家開發商的10個離岸風場獲選。容量區域分佈以彰化地區占比62.6%最高,其次為雲林地區18.4%、苗栗地區9.9%及桃園地區9.1%。  

經濟部說明此次遴選作業,民國109年完工併聯有3案風場進入遴選會議審查,民國110-114年完工併聯遴選會議則有17件審查案風場。歷經4月20日及27、28日三天遴選審查,再依評選後的排序及作業要點規定分配容量,確認最後分配結果。

其中,民國109年完工併聯由達德的允能風場,以及上緯與麥格理的海能風場獲選,並依作業要點規定,考量風場完整性、開發效益及公告的併網容量等條件後,增加核配238MW,總分配容量738MW;民國110-114年完工併聯遴選,則有5家開發業者獲選,考量風場完整性及開發效益等條件後,增加分配98MW,總分配容量3,098MW,民國109-114年總計容量3,836MW。

經濟部表示,依據今年1月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遴選作業要點」規定,兩階段遴選結果均以技術能力及財務能力進行評分排序,並依照台電公司公告的併網容量分配;109年完工併聯申請案另加以參考籌設許可應備文件取得情形,審議風場開發進度。另外,已獲得分配申請案,後續如依規定放棄獲配容量,則上述分配容量將隨之調整。

此外,經濟部更藉遴選機制,納入「產業關聯效益」項目,獲選110-111年完工併聯業者必須於今年底前提出具體產業關聯執行方案並經經濟部完成審核;獲選112-114年完工併聯開發業者最遲也必須於明年底前提出。

至於未獲遴選業者,皆可於今年6月參與競價,競價結果將於6月底對外公布。

經濟部指出,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已藉示範獎勵階段成功商轉我國首批離岸示範機組;第2階段潛力場址則採「先遴選、後競價」方式,盼兼顧再生能源推動與國家財政負擔平衡。未來於114年累計設置5.5 GW離岸風場,累計將創造投資額達新臺幣9,625億元,增加約2萬個就業機會,同時帶動年減碳量達1,047萬噸,約相當於26,926個大安森林公園年減碳量,實現強化能源安全、創新綠色經濟、促進環境永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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