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2017.07.25 能源
積極拚太陽光電 經部邀業者溝通研商
分享至: 
2017.07.25 能源
積極拚太陽光電 經部邀業者溝通研商
分享至: 
積極拚太陽光電 經部邀業者溝通研商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太陽光電扮演重要角色,經濟部能源局昨(24)日主動針對媒體報導太陽光電業者提出「台電公司反對同一案場分案送件、電價依簽約日計算、不能統包第一型及第三型電站、層級拉高才有解」等意見,由能源局長林全能邀請太陽光電系統公會等業者說明及澄清。

能源局表示,經過昨日與太陽光電業者研商,初步對業者申請、電價計算日期、第一型及第三型電站統包等問題達成共識。有關台電公司反對同一案場分案送件部份,能源局說明並未調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申請第三型發電設備的受理原則,在法規未修正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需合併計算容量申請案的程序及併聯方式,仍依過去一致性規定辦理。能源局也允諾邀集台電公司進一步研商。

對於業者建議電價依簽約日計算,經濟部在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公告,針對大型案件,已有寬限完工期限之措施,以確保業者投資效益。另業者反映不能統包第一型及第三型電站部分,經濟部表示,持有自用發電設備之再生能源公司依「電業法」雖無法申請電業,但仍可透過另立新公司或電業籌備處來申請電業籌設,並非擁有第三型的業者就無法申請電業。

林全能強調,為達成114年非核家園及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目標,政府極為重視相關業者意見,他也承諾將親自主持定期召開的「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溝通平台」及規劃之「再生能源併聯溝通」會議,邀集台電公司、太陽光電業者等,一同面對問題及解決太陽光電設置及申設等相關議題,強化與業者之溝通互動,並讓業者更清楚政府政策及執行作法。經濟部也已成立單一服務窗口,如業者有太陽光電設置相關問題,經濟部將積極協助處理。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