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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標準檢驗
抽驗兒童高腳椅 4件塑化劑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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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21)日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兒童用高腳椅」商品檢測結果,在抽檢的22件商品中,計有4件品質不符國家標準,並有塑化劑超標疑慮。針對不合格商品,標準檢驗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下架。

標檢局說明,此次檢測購樣來源為臺南地區安安婦嬰用品、一加一嬰兒用品、udn買東西及PC Home網路家庭等婦幼用品專賣店、百貨公司及網路等販售通路。

標檢局根據檢測結果指出,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4件商品除在「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都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其中一件砷含量同時也超標。另並有2件座椅表面上具有讓小軀幹探測器通過的開口、高腳椅餐盤移動組件未予以鎖定等。以有1件在穩定性不符規定,容易發生翻覆現象。

此外,在標示查核部分,也有4件商品「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未有報驗紀錄等。「中文標示」擇有多達10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包括無中文標示、製造日期未依規定標示、以及使用說明書提醒保留的標題字體高度小於5mm等。標準檢驗局將通知業者限期改正,

標準檢驗局指出,「兒童用高腳椅」為公告之強制檢驗商品,業者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也提醒,兒童用高腳椅商品建議供能自主配合坐穩之6個月至36個月兒童使用,勿提供非適用年齡幼童乘坐。而兒童於乘坐前應確認高腳椅之安全裝置已安裝妥當,乘坐時安全帶應正確調整及繫好兒童。高腳椅應在平整的地方使用,於使用時請勿單獨置留兒童於兒童用高腳椅無人看顧,亦不可隨意移動或讓兒童於高腳椅上站立或跳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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