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外界對國內「離岸風力發電為何不採競標?」等質疑,經濟部能源局今(29)日回應澄清表示,參考歐洲發展經驗,我國採取「先遴選3GW,後競價2.5GW」推動策略,以遴選機制推動在地化政策,納入產業、技術、財務及環境等條件,逐步帶動本土風電產業發展,並考量國家財政負擔,以競價機制進一步增加設置容量。
能源局表示,為達成「非核家園」願景,政府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的政策目標,其中離岸風力採取「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規劃114年累計達3GW目標,在我國再生能源設置中將扮演關鍵角色。
能源局也說,國際各國發展初期皆未全數採取競標政策,我國也是參考歐洲初期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待市場成熟後才陸續改採價格競標制度的經驗發展離岸風電。
能源局並說明,我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是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審定會,公正評估各項成本及售電量等相關參數後,訂定合理之費率。以我國106年躉購費率(6.0437元/度)來說,相對德國(5.1156元/度)、英國(5.7246元/度)及日本(9.8316元/度),價格尚符合國際價格區間。
此外,由於我國離岸風電處於開發初期,相關技術、施工、碼頭、海事工程、產業供應鏈皆待建置,另考量颱風、地震等亞洲特殊環境,其設置成本及運轉維護費均高於歐洲國家。
能源局並針對離岸風電的發電效益指出,離岸風電年度容量因數達41%以上,也就是說一年中有41%以上時間可發電,並非網路謠傳的6%。尤其在秋冬季期間,離岸風電所產生潔淨能源可有效降低台灣面臨空氣汙染及PM2.5等相關影響,除具備能源效益、產業效益外,也對國人健康影響有所助益。
能源局以114年離岸風電規劃目標3GW為例,當年度約可提供118億度綠色電力,將有效解決秋冬之際之空汙問題。此外,離岸風電開發過程中,將可有效帶動國內產業轉型,建立台灣成為亞洲離岸風電技術輸出之聚落(H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