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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能源
駁離岸風電達成率低 經濟部:推論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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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能源
駁離岸風電達成率低 經濟部:推論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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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穩健務實推動離岸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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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媒體報導「非核家園破功?離岸風電僅達成0.1% 魏國彥罵翻」一文,前環保署長魏國彥批評經濟部須檢討再生能源政策目標管考,經濟部今(11)日鄭重澄清表示,該評論是以107年現況來推斷114年目標無法達成,實屬偏誤,離岸風電7年後的目標數據與目前設置量不應該混為一談。

經濟部表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已有明確推動規劃,除了經濟部已成立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提供設置相關諮詢服務,定期管考追蹤各項計畫外,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也進行跨部會協調及整合。

能源局也表示,相較於陸域風力發電,離岸風力發電開發難度較高,參酌國際推動經驗,我國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其中101年公告施行的「風力發電離岸示範系統獎勵辦法」,就是藉示範案確認我國設置離岸風電在法規面、技術面及財務面之可行性,目前矗立於竹南外海,我國第一、二座共0.8萬瓩設置量的離岸風電機組已於106年4月完成,驗證我國的離岸風電推動政策穩健且務實。

 

經濟部說明,各國發展離岸風電都有其成長曲線,藉由基礎設施的逐漸完備、產業鏈的成熟發展,降低工程技術與財務融資風險,以加速設置進程。由於我國現今離岸風電基礎設施及國內本土產業鏈尚未完備,設置成本相對較高;遴選獲選開發業者透過躉購費率誘因,同時也肩負國內產業關聯性義務,如水下基礎、電力設施、海纜、海事工程及風機關鍵零組件等,且負有協助完備國內基礎設施之義務,如風機組裝碼頭等。

經濟部更強調,政府現階段便是將「產業關聯項目」納入容量分配遴選機制,凡參與110年至114年遴選業者均須肩負帶動本土產業責任,逐步帶動國內既有製造業及服務業轉型,促進本土能源供應鏈發展,穩健帶動國內既有製造業及服務業轉型;續由開發業者考慮我國基礎設施及本土產業鏈發展,開放競價以建立經濟規模,預估109年將完成52萬瓩離岸風電開發。另於107年4月及6月完成離岸風場之遴選(383.6萬瓩)及競價作業(166.4萬瓩),將可促成於114年離岸風力300萬瓩之目標大幅提升至550萬瓩,後續發展將穩健踏實,逐步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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