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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能源
考量水患避免物價波動 下半年電價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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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水患避免物價波動 下半年電價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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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於107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後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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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13)日召開107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107年下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針對公用售電業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考量近日各地水患災情,穩定物價為首要任務,因此,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每度2.6253元。

經濟部指出,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3%之限制。

本次台電公司提報之電價檢討資料,上漲幅度為8.21%,主要影響因素為國際燃料價格上漲。但考量最近豪雨因素,各界十分關注民生物價議題,若於此時調漲電價,恐帶動物價上漲,影響民眾復原工作,因此,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

至於未能反映燃料成本部分,經濟部說明,將運用電業法設計用以穩定電價之電價穩定準備處理,未來依台電公司107年實際盈虧情形予以彌補。

經濟部表示,審議會中委員針對電價調整議題有多方看法,有委員提出電價變動涉及電力結構改變及燃料成本波動兩個層面,並建議宜適時檢討6至9月夏月期間之合理性,以反映台灣5月愈發炎熱所導致用電高峰供電成本上升之現象,藉以引導民眾節約用電。因夏月期間訂定非屬審議會權責,針對此建議,後續將由能源局及台電公司研議可行性。

基於資訊充分揭露,經濟部將於9月23日公布今日會議詳細資料,民眾可透過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連結至「電價及費率資訊揭露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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