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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水資源
水利署:休耕停灌非重工輕農,是為有效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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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水資源
水利署:休耕停灌非重工輕農,是為有效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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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內水情吃緊,為避免在今年5月底前提前進入第三階段限水(分區供水),經濟部及農委會等單位在考量糧食安全充足、穩定公共給水的原則下,決定停灌部分灌區移用農業用水,但此措施也引來外界質疑供水政策重工輕農。

 

水利署澄清強調,由用水比例來看,農業用水佔整體用水70%,民生用水佔20%,工業用水佔10%,目前天候是「嚴重乾旱」缺水率達50%以上,水源不夠分配;經評估,如石門、曾文、明德等多標的水庫,目前公告之停灌區即使農業用水不予停灌而改停供工業用水,仍然無法充足供應今年第1期稻作(含雜作)用水,反而有因旱象導致重大農損的可能,並有提早執行第3階段限水的可能性。

 

外界質疑,依水利法第18條規定,農業用水供給應優先工業用水。水利署表示,水利法第19條規定,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並無法另得水源時,主管機關得停止或撤銷前條第1項第1款以外之水權。因此依該條內容,限制枯旱時期農業用水停灌、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並不受第18條順序辦理的限制。

水利署並強調,供水政策一向以民生優先考量並盡量滿足各標的用水需求,水利署早在去年9月起就開始進行各項民生、工業及農業節水措施,才使去年第2期稻作得以順利完成供灌,沒有發生農損情形。  

 

另針對外界批評停灌決議是黑箱作業,水利署強調指出,停灌決策自去年9月起即先經由北、中、南各區水資源局先行邀集地方政府、自來水公司及農田水利會等單位研商,再由水利署召開會議,逐步由下而上,共同凝聚共識,最後由經濟部3次召開旱災災害緊急應變小組跨部會工作會議,過程均有各縣市政府與會共同討論決定,會議紀錄也都公布上網,決策過程由完全透明公開。

 

經濟部另外強調,政府非常重視農民的權益,農地停灌的補助由經濟部、科技部、台水公司負擔。同時,經濟部未來也將持續推動管線汰換、耗水費徵收等政策,以健全國家用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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