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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標準檢驗
市售兒童用床邊護欄檢測 2件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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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標準檢驗
市售兒童用床邊護欄檢測 2件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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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9)日公布與行政院消保處合作共同檢測布市售兒童用床邊護欄結果,10件檢測商品中,其中有2件因床邊護欄本體孔洞過大,可能造成兒童頭部或手腳甚至身體進入縫隙被卡住之潛在風險,品質不合規定,另外「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部分亦分別有4件不符合規定。


標檢局表示,針對品質不合格商品,倘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本次品質檢測為「一般構造」、「床邊護欄之安全性」等2項,並依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品質項目不符規定商品


品質項目部分,「一般構造」有2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情形為床邊護欄本體孔洞過大、製造廠商未建議最大床墊厚度、床邊護欄構件與底架間之縫隙過大、床圍本體孔隙過大,恐有造成兒童被縫隙卡住的風險。「床邊護欄之安全性」部分有2件不符合規定,為依規定試驗後,床邊護欄構件與底架間之的縫隙及床邊護欄本體孔隙過大。


標示查核部分,「商品檢驗標識」有4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4件不符合規定,包括商品未標註「兒童用床邊護欄適用的床墊之最小與最大長度」、製造商名稱和地址未以中文標示、商品本體上未依標準規範以正體中文永久標示。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且未依規定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計2件,倘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處以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僅「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規定計2件,倘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法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善。「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計4件將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示不符規定商品


標準檢驗局提醒,請家長於選購及使用兒童用床邊護欄商品時,購買時應注意商品是否有商品檢驗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使用前並應詳細閱讀適用年齡(18個月以上且5歲以下兒童)、警告與注意事項及使用方法等資訊。


組裝時,須依廠商提供之說明書正確組裝,組裝完後,檢查床墊與護欄間之縫隙是否會擴大,網子是否會脫落、損壞或框架彎曲等異常情形,以免造成兒童頭部或手腳甚至身體被夾住而產生危害。


使用時,應依廠商說明書或建議之床墊規格、尺寸及厚度搭配使用。另外,需注意商品本體是否有突出結構或凹陷縫隙,避免勾住兒童衣物造成危害。


同時,也要注意商品之孔洞是否過大及網線是否牢固,避免兒童手指插入孔洞或網線斷裂造成危害。商品應於各節點具備鎖定裝置,以免受外力時,商品會突然產生折疊或脫落而造成兒童受傷。

 

  • 兒童床邊護欄檢測結果


市售兒童用床邊護欄檢測 2件品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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