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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將發行公司債192億元,籌資更新改建電廠(圖為林口電廠)
為了籌措電源開發所需資金,台電公司今(4)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7月中旬發行108年度第2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92億元,主要因應第七輸變電計畫、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等計畫。
台電說明,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包括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72%發行新臺幣48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另外,也發行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79%發行新臺幣80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同時,也有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87%發行新臺幣6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而台電本期的公司債仍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