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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針對市售開飲機進行檢測,檢測結果15件樣品發現大同及東元各有一件開飲機不符合檢驗標準規定,有觸電、容易走火及重要零組件與結構外觀不符的問題,標準局廢止該2件商品的驗證登錄,並要求廠商限期回收。
標檢局表示,此次檢測15件樣品,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及國際標準IEC,檢測「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試驗」、「構造檢查」及「重要零組件及結構外觀比對」等5項品質項目,發現有2件商品不符檢驗規定,除依法廢除其驗證登錄並通知銷售者不得再銷售,再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通知廠商限期回收或改正,若廠商屆期未依規定辦理,則會開罰最高100萬元的罰鍰。
標檢局呼籲,開飲機由於便利性,已經成為日常生活必備的電器用品,因此廠商應確實保障商品品質安全及標示之正確性,避免違反商品檢驗法及維護消費者權益。標檢局同時也呼籲消費者,購買電器產品時,要特別注意是否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並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注意電器使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