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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及桃園區漁會漁民,今(23)日前往第三座液化天然氣工區外海,陳情抗議未領取漁業損失補償,對此,台灣中油公司表示,漁業權撤銷補償早在民國90年即達成協議,並給付補償費用。現因施工造成的漁業捕撈影響,經多次協商仍未達共識,將持續與漁民團體溝通。
面對漁民船隻陳抗,台灣中油事前即要求施工團隊不能發生衝突,因此,施工團隊船機抵達工區現場後,在海巡署派2艘巡邏艇做安全戒護下,施工船機於10時5分撤離工區暫停施工,台灣中油表示,會持續督導施工團隊與漁民團體溝通及早達成共識。
台灣中油說明,90年間原開發單位東鼎公司已完成撤銷中壢區漁會部分漁業權核准的損害補償協議,並給付補償費用,於90年5月24日領取。第三座接收站動工後,施工團隊已就使用的施工船機、路徑、通行與施作時間等,於施工前多次與漁民團體協商漁業捕撈的損失補償。
由於施工影響漁業損失補償協商遲未達成共識,海堤工程數度延後施工,施工團隊依約有如期完工的急迫性,因此於今天進場,預定進行海上佈標與襯墊鋪設工作,以利後續沉箱拖航與安放之實體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