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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標準檢驗
「電驅動玩具」檢測 1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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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標準檢驗
「電驅動玩具」檢測 1件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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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家長會購買音樂故事機、發光(聲)武器玩具、遙控飛機(車)及如俄羅斯方塊、貪食蛇等電驅動玩具給家裡的幼童,為保障兒童健康安全,經濟部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今(5)日公告市售電驅動玩具查核結果,受檢20件樣品中,中文標示有1件不符規定,至於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則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本次檢測的樣品是於108年上半年間於國內各大商品銷售店面販售通路隨機購買,進行檢測的內容包括品質項目及標示查核。

標準檢驗局說明,品質項目的檢測是依國家標準CNS 14276「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求」,檢測熱與異常使用、結構、機械強度、元件或零組件等,以及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檢測聲音要求事項、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及包裝塑膠膜之安全性等物理性,及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8種重金屬之溶出濃度等化學性,另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

標準檢驗局並指出,本次檢測中文標示不符規定的1件商品,為警語標示尺寸未大於5mm X 5mm,標檢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強調,電驅動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標檢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倘發現不合格商品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透過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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