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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標準檢驗
市售嬰幼兒學步車抽檢 1件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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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嬰幼兒學步車抽檢 1件標示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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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市售「嬰幼兒學步車」的品質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今年上半年在國內各大賣場、經銷商及線上購物網站,隨機購樣共10件「嬰幼兒學步車」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但有1件商品「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說明,不符規定的商品為漏貼商品檢驗標識,以及標示型號與驗證登錄證書型號不符,已依商品檢驗法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嬰幼兒學步車」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針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也訂有市場檢查計畫。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於選購及使用嬰幼兒學步車時,應注意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並檢查是否有完整之中文標示及附有使用說明書。此外,在使用前應熟讀說明書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各部分的操作也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而使用學步車前,家長應先以雙手試壓學步車,確認車台之鎖(固)定機構都確實定位,並調整適宜高度,使嬰幼兒雙腳可著地,避免嬰幼兒懸空,並正確扣合及使用學步車。

此外,也勿讓嬰幼兒將學步車所搭配之玩具放入口中或啃咬,以免發生危險。搬動、調整或收合嬰幼兒學步車前,務必先將嬰幼兒抱出學步車,否則可能造成嬰幼兒受傷。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說明市售嬰幼兒學步車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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