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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標準檢驗
標檢局抽驗市售「筆記型電腦」 6件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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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4)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在實體通路及購物網站隨機購樣10款品牌之「筆記型電腦」的檢測結果,其中有2件「外觀對比」項目不符規定,4件「標示查核」項目不符規定,已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及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申請核准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以罰緩,並廢止該型式商品之驗證登錄。

標檢局表示,本次抽驗在「品質檢測」部分,依據國家標準CNS 13438「資訊技術設備-射頻擾動特性-限制值與量測方法」檢測,包括「傳導干擾試驗」及「輻射干擾試驗」等項目,樣品全數符合規定。

在「標示查核」部分,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國家標準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與樣品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查核「RoHS含有標示」、「商品檢驗標識」、「中文標示」等項目,其中3件樣品中文使用手冊上RoHS含有標示內容,經比對與原證書登錄技術文件不符,1件則係商品網頁公布之RoHS無對應型號資訊,共計4件不符規定。

另外,在「外觀比對」部分,依據該樣品型式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所登錄產品外觀照片執行比對,其中2件樣品鍵盤部份經比對不符,廠商應申請而未申請核准。

標檢局並表示,「筆記型電腦商品」屬於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運出廠場或輸入。針對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也都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不合格者,將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也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型號、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產品使用說明或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並優先選購有提供保固服務產品。


消費者如對於所購買的商品有疑義,可參考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外,也可上「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查詢。

108年11月4日 筆記型電腦檢測結果彙整表

 


標檢局抽驗市售「筆記型電腦」 6件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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