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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標準檢驗
標檢局抽驗市售「手推嬰幼兒車」 1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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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抽驗市售「手推嬰幼兒車」 1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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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14)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在實體通路及購物網站隨機購樣10款「手推嬰幼兒車」的檢測結果,其中1件的「品質項目」、「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項目均不符合規定,已通知業者立即下架停售,並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法第6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表示,這次抽驗是依據CNS 12940「手推嬰幼兒車」國家標準,檢測手推嬰幼兒車的「尺度」、「車台穩定性」、「煞車位移」、「動態耐用性」及「靜態耐用性」,另依據前述標準及商品檢驗法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其中1件經動態耐用性試驗後,座椅支撐架脫落,且無商品檢驗標識、正體中文標示、進口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他件皆符合規定。

標檢局提醒,調整手推嬰幼兒車上的可活動構件時,應讓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使用時,也應先確認車台的固定裝置是否均確實定位,再將嬰幼兒抱入車上;嬰幼兒在手推嬰幼兒車上時,安全帶應正確的扣合及使用,且應避免將嬰幼兒單獨留在車上、將整個車台向上提起、搭乘電扶梯。

標檢局說明,「手推嬰幼兒車」屬於應施檢驗商品範圍,必須在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運出廠場或輸入。針對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也都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不合格者,將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標檢局也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家長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了解商品資訊,可參考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外,也可上「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查詢。


標檢局抽驗市售「手推嬰幼兒車」 1件不合格


手推嬰幼兒車檢測結果彙整表


手推嬰幼兒車檢測結果彙整表


手推嬰幼兒車檢測結果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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