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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經濟統計
經濟部調查:餐飲業行動支付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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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統計處今(31)日發布「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經營實況調查」報告,108年餐飲業經營網路社群或LINE的業者占66.6%,提供行動支付服務占44.1%,提供線上訂位、點餐分別占29.9%、16.2%,其中行動支付較上年提高13.1個百分點最多,顯示餐飲業提供之數位服務為未來發展之趨勢。

 

此外,根據調查,我國107年批發業銷售對象內銷占62.7%,其中以「貿易、批發及零售商」占40.1%為主要銷售對象;外銷占37.3%,以銷售至中國大陸(含香港)占了22.4%為大宗,顯示批發業營業額近4成易受外貿景氣影響。

從銷售結構分析,批發業商品以資通訊產品及機械器具比重最高,占38.3%,其中電子零組件產品即占26.8%,顯示電子零組件產品銷售情形對批發業營業額有顯著影響,其次為建築材料(占12.0%),汽機車 及零件(占7.8%)居第三。

在零售業方面,107年商品銷售管道以實體店面為主,有超過9成以實體店面銷售為主,透過電子商務銷售者占6.9%,透過直銷或傳銷販售則占1.0%;與上年比較,實體店面減少1.3個百分點,透過電子商務銷售增加1.2個百分點,電視購物增加0.2個百分點,直銷與郵購則持平。

統計處分析,零售業之消費者付款仍有37.6%來自於現金,不過隨金融機構積極拓展信用卡業務,加上部分零售業者強化與銀行合作發行聯名卡的影響下,信用卡消費占比已趨近於現金,達37.0%。百貨公司之支付方式以信用卡為主,占69.3%,現金占19.0%;超級市場業、便利商店業有7成以上採取現金支付方式,顯示小額消費仍以現金為主;量販業以信用卡支付占55.9%,現金占33.5%。

至於整體零售業中,以支票、轉帳、匯款方式支付者占19.4%,主因汽機車及其零配件用品零售業因產品具高單價特性,訂金多以現金、信用卡等方式支付,尾款則採支票、轉帳匯款方式付款所致。

從銷售商品面分析,百貨公司之銷售商品以衣著及服飾配件為主,占37.1%,家電、寢 具、家飾及珠寶首飾等家庭器具類占16.4%次之,另餐飲服務快速增加,107年占比達16.1%(較上年增1.2個百分點);超級市場業及量販業皆以食品類為主,分別占52.3%及41.1%,便利商店業以飲料、菸酒類為主,占65.1%。

統計處調查也指出,批發業者遭遇的經營困境,主要為「競爭激烈,利潤縮小」占68.1%最高,「新市場開拓不易」占40.1%次之,「進貨、人事成本 增加」占39.8%再次之。

零售業者經營困難則主要為「價格競爭激烈,毛利偏低」占63.3%,其次為「勞動成本提高」占50.3%,「消費需求多變」占45.6%居第三。餐飲業者主要為「人事成本過高」(占55.1%)、其次為「人員 流動率高」(占53.4%)、「食材成本波動大」(占50.4%)。與上年相比,批發業以「匯率波動風險」之比率增加2.7個百分點最多,零售業以「電商搶食市場」增加5.8個百分點最多,餐飲業則以「人事成本過高」增加4.7個百分點最多。

本次調查總共調查3,800家,回收樣本3,727家,回表率98.1%。完整分析可參閱統計處電子書:http://www.moea.gov.tw/Mns/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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