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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咖啡機」12件樣品
咖啡現在已是國人日常生活中的飲料,為確保市售「全自動咖啡機」的安全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於今(111)年購買12件不同廠牌型號樣品進行檢測,並於今(1)日公布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商品檢驗標識」有1件不合格。
標準檢驗局說明,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主要為商品驗證登錄識別號碼漏印「R」字軌,標檢局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全自動咖啡機」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可運出廠場或輸入。另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具危害高風險應施檢驗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如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的安全性及標示的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全自動咖啡機」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合格商品。
市售「全自動咖啡機」抽驗 1件商品檢驗標識不合格
「全自動咖啡機」項次11商品檢驗標識漏列R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