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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標準檢驗
雷射筆使用風險高 須完成商品檢驗始得陳列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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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標準檢驗
雷射筆使用風險高 須完成商品檢驗始得陳列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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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式雷射指示器」也就是俗稱的雷射筆,具有輕巧便於攜特性,普遍使用於教學、會議及講演,作為指示用途,若使用不當,恐造成眼部或身體的健康危害。為保障消費者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09年起針對該商品實施檢驗,未符合雷射危害等級2(相當1mW)以下規定的商品,銷售者不得陳列或銷售。

 

標檢局日前主動稽查網路電商平臺及實體店面,發現有相當多疑似未經檢驗合格的雷射筆在銷售網頁上刊登,故協請yahoo奇摩、PChome網路家庭、露天市集、樂天市場、富邦momo、蝦皮購物、生活市集及東森等8家國內主要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協助下架不符合規定的商品銷售網頁,8家平台業者均配合下架停售或移除該網頁。

 

標檢局說明,後續如需重新上架,應請賣家檢附符合標準檢驗局檢驗規定證明文件,且上架商品若有不符合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法規查處。

 

標檢局也提醒消費者,在網路選購這類商品時,應選擇可為消費者安全把關的平臺及經檢驗合格的商品,如發現有不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可利用該局網站反映,標檢局將持續查核,維持市售商品的安全性。

  

標檢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依規定應於產品本體標示雷射輻射之警示標籤與說明標籤,「雷射輻射;勿注視波束;等級2雷射產品」,及標示「禁止14歲以下兒童使用」。

 

此外,消費者在選購雷射筆時,記得切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並認明「商品檢驗標識」,同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在使用前詳細閱讀說明,尤其注意產品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不可對準人瞄準或嬉戲,尤其是眼睛,以免造成眼部或身體的永久性傷害。

 

雷射筆於產品本體應依規定標示雷射輻射之警示標籤與說明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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