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針對媒體報導嘉義東石鄉護樹自救會反對台糖港墘農場設置光電場,台糖公司今(16)日表示,該公司配合綠能轉型政策,盤點轄下林相不佳的造林地發展光電,並經內政部及農委會皆認定「林相不佳」後,才依規定釋出作為光電開發用途。該案現由廠商規劃設計中,後續會送相關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才能開發,台糖也會持續傾聽各界聲音、加強地方溝通。
台糖強調,嘉義東石案場並非由台糖自行認定為「林相不佳」,而是由內政部確認不屬於環境敏感區,農委會經圖資比對後,也認定該地不具生態棲地價值(屬地力不佳之農地)。
針對地方居民及團體的意見與期待,台糖表示,會適時納入規劃考量,例如,後續林木處理,會優先保留緩衝綠帶,再開放贈予鄰近村里、學校、社區、機關移植;具民眾休閒利用價值林地,保留民眾休閒空間等,以建立綠能與生態融合共存典範,與在地一起淨零轉型。
台糖也說,該案場建置完成後,預計每年可發綠電約6,500萬度,年減碳效益約3.4萬公噸,同時案場亦規劃保留三成綠電專給國內中小企業使用。未來台糖配合政策,促進綠能發展的同時,也會持續加強地方溝通協調,廣納、傾聽各界意見,盼台糖的林相不佳光電案場不僅能符合有限土地資源適地適所、地盡其利,也能符合里仁為美之期待,共同實踐節能減碳、淨零排放的願景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