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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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謠言澄清
推動離岸風電政策遭扭曲 經濟部抗議媒體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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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謠言澄清
推動離岸風電政策遭扭曲 經濟部抗議媒體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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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時報社論今(14)日文章指稱離岸風電政策「製造核電對抗,嗅到貪腐味」之內容,經濟部再次重申,躉購費率係依法定公式審定,且須經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專業審議,對於報載以肥了政商、瘦了百姓的等字眼汙名化辛苦的公務同仁,經濟部嚴正表示抗議。


經濟部說明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是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組成審定會,以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程序審定,各項討論均基於具公信力、可佐證之成本費用資訊進行實質審議,取得委員會共識後並做成決議。


至於108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5.5160元/度,經濟部亦表示,係為反映國內外制度差異及我國開發環境下之合理成本,絕無媒體報導「順應」風電開發商要求等情事;另5.1元/度僅是預告內容,非正式公告價格,若逕以不存在之價格估算,有邏輯上的錯誤。


此外,回顧歷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100年至107年均在5.5~6元/度之間,不同執政黨下的離岸風電價格差異不大;108年下修至5.5160元/度,也是我國有離岸風電價格以來史上第2低,較前一年降幅5.7%更為歷年之最。因此,經濟部呼籲媒體報導切勿刻意忽略長期趨勢的既存事實。


經濟部也強調,離岸風電資本支出係由開發業者自行投資與承擔風險,並非由政府進行設備購置或是案場開發,開發業者後續亦需自行負責維運,開發商則需保持風場良好營運20年,透過穩定售電回收投資成本。此外,我國離岸風電過往係採電能躉購制度,於107年改採躉購、競價併行制度後,躉購和競標之價差可為全民省下新臺幣4千億元購電支出。因此媒體所載政府將巨額利益分配給開發業者等論點,係屬不實指控。


經濟部表示,臺灣能源供應將近98%仰賴進口,發展多元自主的綠色能源不僅有其必要性,也是全球因應氣候變遷的共同作為。而我國離岸風電之推動,係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環境,吸引優良業者參與國家重大政策,創造有利投資環境,引進資金、技術來協助建立國內產業及發展潔淨電力。


經濟部並指出,該社論以鐽震案來類比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政策,報導內容引喻失當,子虛烏有,純屬污衊言論。呼籲媒體報導應專業中性且有查證事實之義務,切勿刻意為了擁護某特定能源而妖魔化其他能源,製造話題、創造衝突、扭曲政府對能源轉型的努力。


經濟部也呼籲國人應理性看待能源組合多元化之事實,正視再生能源兼具永續、減少空污、多元自主、帶動產值及就業機會等多重效益,期望各界共同攜手努力,為下一代的健康,創造潔淨的電力及乾淨的空氣,達成我國能源、產業與環境永續的能源轉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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