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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埋場示意圖
針對媒體稱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電、台糖、中龍及中鋼鋁業公司,委託坤輿公司處理廢棄物的消息,國營會表示,經查前述公司均未曾將事業廢棄物委託坤輿公司處理(即坤輿掩埋場)。
經濟部說明,中龍公司與台電公司(興達電廠)部分,該2公司與坤輿掩埋場僅於 108 年曾簽訂「有時效的同意書」,時效為 108 年 10 月至 12 月,但坤輿公司未能於在期間取得正式許可,因此,前開同意書已失效,亦未曾交付任何廢棄物予坤輿掩埋場。
此外,台糖及中鋼鋁業公司,均未曾與坤輿掩埋場簽訂廢棄物試運轉處理同意書,亦無廢棄物進坤輿掩埋場。
經濟部強調,經濟部除要求國(公)營事業應委託合法業者清理事業廢棄物,並應依規定申報及追蹤外,更應秉持企業社會責任,廢棄物清理業者如有違規情事,應列入是否繼續委託清理考量,以兼顧環境永續。